她是炫目的先秦繁星,是浩渺的汉宫秋月,是人生变数的篆隶楷草,是字非字的仙风道骨。
–题记
英语或许能够翻译出“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这样的句子,法语或许能够解释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大意,可是在我心中,除了汉语,又有哪一种语言可以将江南水乡烟雨蒙蒙中的窈窕淑女可以刻画的如此细致,又有哪一种语言可以将坦然面对死亡那份洒脱与慨然表达的淋漓尽致?
我深深痴迷于汉语的魅力,那种痴迷,要甚过贪恋母亲的孩子,要胜过热爱天空的雄鹰。
从幼儿园背着手背“鹅鹅鹅”的那一刻起,我与诗词就结下了不解之缘。虽然有时不解其意,只是被催促着背诵,但却由衷喜爱,只觉朗朗上口,押韵自然。而当步入小学时,每一首诗都有了翻译,只是略略一翻,就惊叹于诗词的神奇:只是短短的几行小字,就能把这么丰富的内容涵盖进去!既没有繁琐的华丽词藻,也没有单调干枯的词语,无论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种如画一般的,还是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那种慷慨奋进的,只是读着,体会着,就仿佛享用了一场文化的盛宴。
再后来,妈妈又送我去学书法。开始时实在枯燥乏味,只能反反复复的写几个标点,我总是屁股坐不住,往往是字还没写几个,心早就跑到了野外。老师念我年幼,并不批评训责,只是握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反反复复。渐渐的,我手下的那些“小蝌蚪”似乎终于有了灵性,那一点一横,一撇一捺,仿佛透过纸张,让我看到了昂扬的生命力。“写撇要轻灵,写捺要稳重,最后收笔要凸显锋芒。”我永远记得第一次学毛笔字的时候老师的话,“一撇一捺才能做好一个人”。轻蘸墨汁,在宣纸上留下云烟般的一笔,一瞬间有种做神仙的飘逸与洒脱,那种感觉,至今难忘。
直到升入初中,我才发现自己对汉语依旧知之甚少,往日之学实在不值得一提。上古神话、先秦散文、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汉语承载的中华文化,浩渺如烟云,璀璨似彩霞。她亲切而又神秘,让多少学者穷极一生迷恋不已。而我,愿瞻仰、愿追随。
是的,无论时过境迁,我对汉语的痴迷终不会变,只会随着年岁的增长,愈加深刻,在我心中,汉语如同一扇古朴的大门,而我,只是轻扣门扉,尚等她的开启,而我期待的,是终有一日,我会在她的海洋里纵情驰骋。
“人生必有痴,而后有成”,我愿做灯下的追随者,追随我所痴迷的一直前进。正如《编舟记》中房东婆婆的那句话:“你还这么年轻,就有了自己热爱的东西,真的很幸福啊。”是的,痴迷于我所爱的,真的很幸福。
(卑微地求批评)(;д;)
本文【高中作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874字】由作者: 午夜整容室 提供,本站不拥有所有权,只提供储存服务,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lnjxzz.com/news/46671.html